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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京籍租户满足条件可跨区入学

发布时间:2020-10-14 12:38:49 阅读: 来源:洗地机厂家

租赁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如何让租客安心入住?昨天,市住建委会同多部门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正式明确,京籍无房家庭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从市场租赁房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子女也可跨区入学。这也代表着对京籍家庭而言,子女就近上学实现了“租购同权”。

全市将建统一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此前,本市就曾提出过要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思路。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将这一思路予以了明确。

《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市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与传统平台不同,政府只是打造一个监管平台,链接市场上的各种网络交易平台,再由网络交易平台直接面向市民服务。如果有市民想对外租房,就可以到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也可以发布评价信息。”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房屋中介、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已有的交易网站,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就能成为网络交易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京籍无房租户跨区入学要“双满三年”

“如今的高房价下,其实租房比买房要划算,一套300万元的房子,每月1万元的月供可以租到一个很好的房子,但很多人为什么不愿意租房?因为解决不了孩子上学的问题。租购同权的提出,对稳定发展租赁市场就很重要。”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赵秀池谈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一家三口户口在延庆但在海淀区租房,过去,子女只能回延庆上学,而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只要该家庭在海淀实际租住3年以上、父母有一方在海淀有稳定工作,并在监管平台上完成了登记备案,孩子就可在海淀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了解到,此前,只有朝阳区允许京籍无房但在朝阳区租房、且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朝阳区有稳定工作的家庭,子女可以申请在朝阳区入学。新的规定意味着,这条政策具有了“普适性”,未来各个区都会允许满足条件家庭的子女跨区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只明确可以跨区入学,而不是特指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某个特定学区。”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新办法中的这条规定,对于北京户籍无房户来说可谓红利明显,不过还是要考虑到,各个区对于入学有具体的政策,比如有些区就有“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次入学申请”的规定,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

同时,对于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征求意见稿》参照了既往的执行政策,规定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京籍公租房租户可办户口迁移

对于承租公租房或直管公房的集体户口家庭而言,《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一个新举措。那就是,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也就是说,拥有北京集体户口的公租房家庭,未来可以把户口从集体户迁移到公租房上了。

据了解,目前,本市公租房还未真正开放户口登记和迁移。户口如何迁移,下一步还会出台进一步的细则。

另外,对于公租房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合同签订3日内应办理租赁备案

在现实的住房租赁市场,进行租赁备案的出租人少之又少,这就对政府部门掌握市场实情带来了一定难度。记者看到,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单独提出要加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管理。

根据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任何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如实推送给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登记备案。

而对于已经办理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当其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比如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登记卡或居住证、申请子女入学,都将不再需要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涨租金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依据住建部此前发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对保障租户合法权益做出了各方面的规定。

具体包括: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隔出租;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据了解,未来,市住建部门会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当然,住建部门发布的租金“参考价”只是起到参考作用,并不是强制要求房东和租户照此价格出租。

“《征求意见稿》中特别要求出租人要按照原规划出租,明确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随便转租,这对于约束群租房、避免‘二房东’的泛滥都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张大伟表示。

有市民担心,房源规范了,不得随意转租或群租了,会不会引发市场中租赁房源的减少,从而导致租金上涨?张大伟告诉记者,短期看,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房屋不能再进入租赁市场,可能会减少市场中个人出租房源的供应,但从长期看,随着机构租赁的培育和发展,供需关系将有所改善,不会引发房租的异动。

租赁机构出租不得低于3年

目前,本市已经开始试点企业自持租赁地块。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提出,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特别强调的是,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明确机构租赁期不得低于3年,这就相当于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赵秀池表示,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不仅能满足租赁这个绝对刚需需求,对抑制投机、平抑房价也会起到一定作用。“当然,我也呼吁政府部门给租赁机构更多的支持,比如,除了金融支持之外,能否探讨在税费减免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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